【農機網 熱點關注】 10月4日,吉林省扶余市發(fā)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,相關部門表示,此次事故中的交通參與者是非法載人,而且是超載運輸,包括他自己駕駛的車輛都不安全,遵章守法的意識非常淡薄。為保障大家出行安全,預防交通事故發(fā)生,10月5日,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(fā)布《致全省農民朋友的一封信》,向全省農民朋友提出以下7條倡議:
1.騎乘摩托車、
電動車要佩戴安全頭盔,未滿12歲的兒童不允許乘坐摩托車、電動車。
2.要嚴禁使用
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違法載人,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機等農用車輛從事走親訪友等交通活動。
3.要嚴禁駕駛無反光標識及安全設施不全的拖拉機等農用車上路行駛。
4.要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,嚴禁疲勞駕駛。駕駛機動車時做到不超員、不超寬、不超載、不超速,夜間行車一定要駕駛有燈光的車輛并按規(guī)定使用燈光,車廂尾部要粘貼反光標識。
5.要注意在車輛發(fā)生故障時,及時將車輛移至路邊,距離路邊不能超過30公分,同時要在尾部100米處放置明顯的警示標志。
6.在過馬路時要先注意瞭望,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,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;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、玩耍。
7.要注意防范因雨霧天能見度下降,影響駕駛員視線,引發(fā)農村道路交通事故。雨霧天氣行車應及時打開霧燈、示廓燈、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近光燈,不要使用遠光燈,保持安全車距,不要超車。
信中表示交通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,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在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,養(yǎng)成文明參與交通的良好習慣,遠離交通事故的傷害,這是我們共同的社會責任。讓我們一起攜手共創(chuàng)安全、暢通、和諧的交通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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